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3-7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15,311,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 号)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安汽车”或“公司”)2020 年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60,747,663 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32,710,280 6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80,373 6 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45,794 6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19,626 6 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7,289,719 6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90,654 6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18,691 6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317,757 6 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36,451 6 10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764,486 36 11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6,915,888 36 12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93,457,944 36 合计 560,747,663 -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363,396,174 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因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和权益分派方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由 283,138,318 股增加至 515,311,738 股,公司总股本由 5,363,396,174 股增加至 9,919,323,000 股。 1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长安汽 车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后三 十六个月内将不得以任何方 2020 年 10 月 36 个月 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 中国兵器装备集 一、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 团有限公司、中 《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 均严格履 首次公开发 国长安汽车集团 股票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 行了前述 行或再融资 有限公司、南方 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承诺 时所作承诺 本次发行 工业资产管理有 六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 限责任公司 前六个月 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直接或间 2020 年 8 月 至 本 次 发 接买卖长安汽车股票。 行完成后 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买 六个月内 卖长安汽车公司股票的,将违 规买卖长安汽车股票所得归 长安汽车所有,并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 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1 月 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515,311,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占公司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1 340,186,916 340,186,916 3.43% 公司 2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70,093,458 170,093,458 1.71% 3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5,031,364 5,031,364 0.05% 合计 515,311,738 515,311,738 5.20% 注:以上计算结果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以 2023 年 9 月 28 日为股权登记日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作为依据测算,本次 解除 限售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 629,532,794 股减少至 114,221,05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6.35%减少至 1.1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 9,289,790,206 股增 2 加至 9,805,101,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93.65%增加至 98.85%;公司股份总数 未发生变化。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 了股份锁定期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