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3-07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于德翔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青岛特锐德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于德翔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于德翔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的信
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
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于德翔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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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于德翔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于德翔先生已承诺: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公司股份。
于德翔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其他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
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于德翔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董事会上
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
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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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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