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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15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3-05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
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1-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 年 6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
一路与第九大街西 150 号兴邦大厦 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1.00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0、2.00、3.00、8.00 为特别决议
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
它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3-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
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 760 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相关证件及文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
方式登记,并按照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填写登记,信函或
传真请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二)17:00 前送达或者传真至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 系 人:李超杰、孙颖菲
    联系电话:0512-57120911
    联系传真:0512-57999356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 2 小时,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
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5、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
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13
    2、投票简称:新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
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




                            -7-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二: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
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如未作
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印章。




                                     -10-
附件三: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号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
/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
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 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