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3-05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 与第九大街西 150 号兴邦大厦 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1-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旭先生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1 人,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3,262,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162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为 2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3,262,46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62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为 19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723,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1%。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君 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52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2- 股份的98.8323%;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5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52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8.8323%;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5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3-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52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8.8323%;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5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52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8.8323%;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5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52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8.8323%;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5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52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8.8323%;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5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52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5- 股份的98.8323%;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5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52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8.8323%;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1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5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 -6- 所律师:邓文胜、马鹏瑞、高烨涵; 2、律师见证意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