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3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独立意
见
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
延长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
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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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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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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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霖 王国文 张子学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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