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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图软件: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15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超图软件

 保荐代表人姓名:全洪涛                         联系电话:021-509340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柳生辉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董事孙在宏先生于2023年7月7
                                                           本次立案事项系对孙在宏先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董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的《立案告知书》 (编号: 证监 生重大影响,孙在宏先生将积
                              立案字0142023013号),因涉嫌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
                              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作。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董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事、副总经理孙在宏先生已辞
                              证监会对其立案。
                                                           任。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2
                                                                决措施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原则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无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无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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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
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全洪涛                        柳生辉




                                               保荐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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