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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宙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6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和《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审慎负责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自归属日起的6个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已于2022年12
月23日完成归属登记上市,截至2023年6月23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禁售期已
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6名激励对象办理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的324.385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张晓凌   孟鸿   王永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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