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3-94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23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融资额度,公司为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前述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事项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担保。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 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 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1)。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回天新材料(宜 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回天”)与兴业银行在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期间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保证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回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天汽 用”)与兴业银行在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期间发生的融资业 1 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常州回天”)与中信银行在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 度担保额度中,公司拟为宜城回天提供担保额度 45,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 对宜城回天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1,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宜城回天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公司拟为回天汽用提供担保额度 10,000 万元,本 次担保前公司对回天汽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回天汽 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拟为常州回天提供担保额度 35,000 万 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常州回天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 公司对常州回天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5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宜城市雷河镇雷雁大道 法定代表人:章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31 日 经营范围:聚氨酯类、丙烯酸酯聚合物类、氯丁胶粘剂,溶剂型粘接密封胶、 制动液、表面处理剂、清洗剂、固化剂、涂料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商 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并未设定相关许可的,企业可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宜城回天 100%的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宜城回天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55,833.55 万元,净资产为 24,328.41 万元, 2 负债总额为 31,505.14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38,179.10 万元,净利润为 2,005.85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宜城回天总资产为 61,945.81 万元, 净资产为 26,965.10 万元,负债总额为 34,980.71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 入为 33,025.13 万元,净利润为 2,603.29 万元(未经审计)。 2、湖北回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襄阳市高新区航天路 7 号(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章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专项化学制品及相关使用设备、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 售(均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试剂);票面经营:丙烯酸酯聚合 物类胶粘剂、氯丁胶粘剂、气溶胶、(清洁剂、表面蜡、润滑剂、低温启动液、 松动剂、雪种)、聚氨酯树脂涂料、橡胶涂料、涂料用稀释剂)(以上项目仅限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以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为 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回天汽用 100%的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回天汽用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为 8,384.06 万元,净资产为-1,993.1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377.18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18,164.13 万元,净利润为-3,029.06 万元(已经审计);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回天汽用总资产为 11,915.50 万元,净资产为-2,509.3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424.86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8,020.77 万元, 净利润为-767.59 万元(未经审计)。 3、常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进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凤翔路 32 号 法定代表人:章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电池背膜、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与生产;自 营和代理 3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常州回天 99.6%的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常州回天经 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0,718.18 万元,净资产为 40,586.12 万元,负债总额 为 40,132.06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85,161.56 万元,净利润为 7,680.96 万元(已 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常州回天总资产为 82,485.82 万元,净资产 为 45,799.6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686.15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55,578.74 万元,净利润为 5,079.06 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一) 1、保证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 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二) 1、保证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湖北回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 4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 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三) 1、保证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常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4、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 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债权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 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 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常州回天另一股东未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对常州回天具有 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常州回天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 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8,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6.01%;其中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84%;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 保。 5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二)、(三)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