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26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对拟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出售资产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增加现金流动
性。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鼎汇微电子市场拓展需要,符合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
进行交易的价格之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雄元、黄静、夏新平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