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龙集团: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7-10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日期:2023 年 7 月 13 日

    2、本次符合资格的 9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8.00 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37%。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
事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1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24 日止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内部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在此期间,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披露《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司通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
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授予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公告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4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3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7.5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11%。

    7、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5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89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2
了法律意见书。

    8、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授予事项;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10、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公告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3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0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11、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4.0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9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解
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此外,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还审


                                    3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共计 19.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3%,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92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38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此外,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
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69.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9%,其中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986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7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4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此外,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
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053%,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76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限售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届满。

    2、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任一激励对象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业
绩考核目标为: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7,260 万元(“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扣除本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根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
字[2022]003932 号),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 万股由公司


                                    5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762 元/股。

       另外,其余 9 人均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且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A,其当期计划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 9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8.00 万
股。此外,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 万股。除此之外,本次实
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日:2023年7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48.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3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9人。

       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已解除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获授数量
分类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售数量    限售数量       限售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
预留
            技术(业务)人员      120.00          72.00       48.00           0.00
授予
                (9 人)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133,767,125    17.74         -480,000     133,287,125       17.68

 无限售条件股      620,204,825    82.26         +480,000     620,684,825       82.32

    总股本         753,971,950    100.00           0         753,971,95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6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第五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