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优力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7-27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优力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之全
资子公司北京优力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力”)近日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授信协
议》,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北京中关村科技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公司”)为该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天龙集团对上述额度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为中关村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之日后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子公司提供 12.13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
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
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北京优力可
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00 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北京优力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
司对北京优力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100 万元。截至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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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出具之日,公司对北京优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优力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 3 号院甲 1 号楼 4 层 4-1-111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
与公关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印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服装服饰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
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23 日
8、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北京优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互动数字 20,008.10 9,486.56 10,521.54 20,243.94 9,653.51 10,590.43
技术有限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公司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1,410.82 1,874.29 1,695.46 6,441.41 82.08 42.23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中关村担保公司签署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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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担保的主债权:(1)中关村担保公司依据委托保证合同代北京优力向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
息、其他所有款项和费用等(以下称“代偿款项”),以及中关村担保公司因北
京优力未偿还代偿款项而可向北京优力收取的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
其他所有款项和费用等;(2)中关村担保公司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北京优力收
取的担保费、评审费、其他费用、相关税费等(以下简称“担保费用”),以及
中关村担保公司因北京优力未支付担保费用而可向北京优力收取的利息、罚息、
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
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其他所有款项和费用等;(3)中关村担保公司因授信协议、
保证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等情形下根据法律规定或合
同约定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付的赔偿款项或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以下称“赔
偿款项”),以及中关村担保公司因北京优力未偿还赔偿款项而可向北京优力收
取的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生
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其他所有款项和费用等。
2、反担保的最高限额:人民币 5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代偿款项、赔偿款项的保证期间为自授信协议成立之日至自
中关村担保公司代北京优力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付代偿款项、赔偿款项之日后
三年;如中关村担保公司分多笔支付代偿款项或赔偿款项的,按每笔支付日期之
后三年分别计算该笔债务的保证期间。担保费用的保证期间为担保费用支付期限
届满后三年;如担保费用分多笔支付的,按每笔应支付日期之后三年分别计算该
笔债务的保证期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21,300 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为 83,599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7,70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
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65,777 万元,担保
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2.66%。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
担保额度为 13,2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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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优力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3 建
国路授信 900);
4、北京优力与中关村担保公司签署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3 年 WT4607 号);
5、天龙集团与中关村担保公司签署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2023 年 BZ4607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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