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5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改善了公司资金结构;同时也支持了公司的
进一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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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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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铁波 李映照
202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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