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5月20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 15至2023年6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上午9:30在北 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本次会议的 股 东 及股 东代表共 28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1,804,761,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786,779,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7,982,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380,9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55,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01,828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8%;反对票 255,526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269,5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 366,9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490,428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反对票 366,926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269,5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 366,9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490,428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反对票 366,926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2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269,5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 366,9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490,428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反对票 366,926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269,5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 366,9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490,428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反对票 366,926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269,5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 366,9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490,428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反对票 366,926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7. 审议通过《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3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2,058,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票 2,702,7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5%;弃权票 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5,279,617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4.97%;反对票 2,702,737 股; 弃权票 0 股。 8.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42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50,654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6%;反对票 206,700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9.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42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50,654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6%;反对票 206,700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碧水源分离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4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42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50,654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6%;反对票 206,700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42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50,654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6%;反对票 206,700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1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长泰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42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50,654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6%;反对票 206,700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宁波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5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42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50,654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6%;反对票 206,700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42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50,654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6%;反对票 206,700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汝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04,42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弃权票 125,0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7,650,654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6%;反对票 206,700 股;弃 权票 125,000 股。 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