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碧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
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2023年上半年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
用途等。该事项符合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
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风险,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实施全面风险评估,并形成《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

                                   1
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查验程序合理、合法,风险评估充分、
完备,《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反映了中交财务有限公
司的基本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9月28日、2022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相关事项的内容及决策
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要求。
    本次公司提前终止该项担保是基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本次提前终止担保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提前终止为永嘉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永嘉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
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要求。
    本次公司提前终止该项担保是基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本次提前终止担保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提前终止为秦皇岛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秦皇岛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
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要求。


                                   2
    本次公司提前终止该项担保是基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前终止担保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于提前终止为肇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肇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要求。
    本次公司提前终止该项担保是基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前终止担保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关于提前终止为宜都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宜都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
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要求。
    本次公司提前终止该项担保是基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前终止担保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