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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新能科: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3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072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8月21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23年08月30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其中独
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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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8,845.14 万元收购海南清鎏绿色能

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办理收购股权

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环宇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

司拟收购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完成对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后为其在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贷款7,52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南省分
行临高县支行贷款5,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被担保对象
海南环宇资产负债率大于70%,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5)。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祝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祝贺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祝贺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祝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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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
究决定,同意提名王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笛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祝贺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的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
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48%)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鉴于公司将于2023年09月12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
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
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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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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