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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新能科: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8-3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 2023-
07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8月19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1),决
定于2023年09月12日(星期二)下午2:00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0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
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公
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
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48%,以下简称“海新致”)提出
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鉴于公司将于2023
年09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
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
量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新致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48%,海新致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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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公司对2023年08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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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9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拟
   1.00                                                                 √
            申请供应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长2022年度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
   3.00                                                                 √
            量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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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
站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关
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拟申请供应链授信额 度提供
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
源有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公
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3、其他事项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一为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股东
须回避表决。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
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
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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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
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09月0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
传真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若以传真
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09月0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冠卿

    联系电话:010- 50911288

    传真:010- 50911290

    电子邮箱:investor@hxnk.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
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
议开始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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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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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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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72;投票简称:海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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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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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
  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项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
  1.00      剂有限公司拟申请供应链授信额度提供担      √
            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长2022年度绩效奖金分配方
  2.00                                                √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
  3.00                                                √
            限公司银行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
  4.00                                                √
            事的议案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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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
以“√”填写“同意”、 “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
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必
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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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附件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联 系 人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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