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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新能科:关于本次交易后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的公告2023-11-0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10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后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方焦化”)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的行为简称
“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美方焦化的股
权。由于下述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事项短期内无法立即解除,公司拟在本次重组
完成后继续为美方焦化提供担保,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5%

的股权,以下简称“四川鑫达”)将继续与美方焦化进行联合融资租赁,公司将
要求美方焦化及标的资产受让方对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

    (一)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3年0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为满足其经

营需求,向乌海银行乌达支行申请人民币13,000万元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业务品
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由美方焦化以自有机器设备、土地及房屋及建筑物做抵押担保。美
方焦化股东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8.0991%的股权)对公司提供反
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0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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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联合融资租赁事项

    公司于2022年0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美方焦化、四
川鑫达为满足其经营需求,联合向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
租赁业务,金额不超过4.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5月31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内

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应参加

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后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联合承租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467435901XX

    3、成立日期:2008年04月16日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孔德良

    6、注册资本:91738.88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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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217.22             70.0000%

  2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25,777.78             28.0991%

         内蒙古新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3                                                    1,743.88                1.9009%
                        伙)

                     合计                             91,738.88            100.0000%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3年0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117,363.81                    143,683.30
         短期借款                              15,024.15                       15,026.57

          总资产                              219,871.80                    285,104.50

         负债总额                             117,363.81                    153,540.21

          净资产                              102,507.99                    131,564.29

        资产负债率                               53.38%                          53.85%

         项   目                 2023年1-6月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183,674.83                    495,766.60
         营业利润                             -29,114.78                       -26,882.94

          净利润                              -29,146.95                       -27,388.25
   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为美方焦化提供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的事项,系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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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发生并延续下来的事项,因本次交易完成后转变而来。

    公司将要求美方焦化及标的资产受让方对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对本次交易
完成后继续提供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事项做出妥善安排。本次担保及联合融资租

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上述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事
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人民币

242,4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50%;本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2,745.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16.04%;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为81,805.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4%;无逾期对外担
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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