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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新能科:关于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12-1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 2023-122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09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9),决
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2:00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北京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制度》。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
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48%,以下简称“海新致”)提出
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鉴于公司将于2023
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
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
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新致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48%,海新致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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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公司对2023年12月0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有关内容予以补充,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 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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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28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

   1.01     交易主体                                                     √

   1.02     标的资产                                                     √

   1.03     交易方式                                                     √

   1.04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1.05     支付方式                                                     √

   1.06     交易费用和成本安排                                           √

   1.07     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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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决议的有效期限                                              √

  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
  3.00
          (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
  4.00                                                                √
          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
          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6.00
          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
                                                                      √
  7.00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8.00                                                                √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9.00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10.00
          的议案
  11.00   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
 12.00
          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司采取的填补
 13.00                                                                √
          措施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
 14.00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15.00                                                                √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等
 16.00                                                                √
          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及联            √
 17.00
          合融资租赁的议案
 18.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19.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0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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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2023年12月09日、2023年11月03日及2023
年09月0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其他事项

    (1)上述议案1需逐项审议,议案1-18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
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
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
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2月2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
传真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若以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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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冠卿

    联系电话:010- 50911288

    传真:010- 50911290

    电子邮箱:investor@hxnk.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
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
议开始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7、《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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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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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72;投票简称:海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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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
  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项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修订稿)的
  1.00                                               √
            议案

  1.01      交易主体                                 √

                                                     √
  1.02      标的资产

                                                     √
  1.03      交易方式

                                                     √
  1.04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1.05      支付方式

                                                     √
  1.06      交易费用和成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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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    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1.08    决议的有效期限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    √
2.00
        条件的议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
3.00
        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
4.00
        权办理本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
5.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    √
        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6.00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
7.00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8.00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9.00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    √
10.00
        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
11.00
        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
12.00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公    √
13.00
        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    √
14.00
        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
15.00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    √
16.00
        交易合同》等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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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继续为标的公司       √
17.00
        提供担保及联合融资租赁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形成对外提供财       √
18.00
        务资助的议案

                                                   √
19.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       √
20.00
        事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
以“√”填写“同意”、 “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
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必
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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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联 系 人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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