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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2023-12-19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12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方焦化”)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的行为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美方焦化股权。

    2023 年 09 月 0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
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0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
案》等相关公告。

    2023 年 11 月 0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0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3 年 12 月 0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草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0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
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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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13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会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恒泰长财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
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中威正信
(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师”)对《重组问询函》中所列问
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并对重组草案做了相应修订和完善,编制了《北京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
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相较于前次披露文件,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
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与《重组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之“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章节                                  修订说明
 释义                无
 重大事项提示        无
 重大风险提示        无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
                     无
 述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
                     无
 本情况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
                     无
 本情况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   在“十一、最近三年评估情况”之“(三)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的
 本情况              具体差异”中补充披露了对标的资产两次评估的差异情况
 第五章 本次交易的
                     无
 评估情况
 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
                     无
 要合同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
                     无
 合规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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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修订说明
                    1、在“四、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之
                    “(三)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
                    上市公司当期损益影响的情况;
                    2、在“八、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设置的原因、合理性及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损益安排设置的
                    原因、合理性及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明确了上述安排不存在规避确
                    认表资产经营亏损和资产减值的目的;
                    3、在“九、前次收购标的资产时尽职调查的具体情况,未能预见关
                    停风险的原因、相关交易决策的审慎性,以及亿泽阳光在转让标的
                    资产股权时是否存在未充分告知关键信息和风险因素的情况”中补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   充披露了前次收购标的资产时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对标的资
与分析              产业务合规性进行尽职调查的具体情况,前期未能预见标的资产存
                    在关停风险的原因及合理性及相关交易决策的审慎性,明确了交易
                    对方在转让标的资产股权时不存在未充分告知关键信息和风险因
                    素的情况;
                    4、在“十、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财务资助是否存在无法归还的风
                    险,是否存在代偿担保债务的现实风险,标的资产涉及融资租赁业
                    务的风险敞口,以及亿泽阳光提供的担保是否充分、担保履约能力
                    是否存在风险”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财务资助是否
                    存在无法归还的风险,是否存在代偿担保债务的现实风险,标的资
                    产涉及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敞口,以及亿泽阳光提供的担保是否充
                    分、担保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风险的情况。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
                    无
息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
                    无
关联交易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无
                    1、在“八、本次交易资金来源的情况以及前次和本次交易涉及交
                    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说明”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资金来源相
                    关事项以及前次和本次交易涉及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情况;
                    2、在“九、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是否仍将存在交易
                    和资金往来,是否仍向标的资产派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仍继续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   参与标的资产经营活动,是否约定购回标的资产的安排或享有购
事项                回标的资产的优先权利,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标的资产是否真实出
                    售”中补充披露了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仍将存在交
                    易和资金往来,不会继续向标的资产派驻经营管理人员,不会继
                    续参与标的资产经营活动,未约定购回标的资产的安排或享有购
                    回标的资产的优先权利,并说明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真实出
                    售。
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
和相关证券服务机    无
构意见

                                       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修订说明
 第十四章 本次交易
                     无
 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第十五章 上市公司
                     无
 及中介机构声明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无

    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市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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