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3-08-01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上市公司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云股份
股票代码:3000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宋长江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30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智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
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宋长江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二)
智云股份、上市公司 指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因四舍五入所致,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宋长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2031963********
长期居住地 辽宁省大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否
通讯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 100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认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看好
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二、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上
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自身的资金状况,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如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
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0,653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通过上市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180,653 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680,653 股,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 5.0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谭永良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自筹资金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谭永良先
生持有的 14,500,000 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 5.03%。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谭永良
乙方:宋长江
(一)股份转让及交易对价
1、乙方有意协议受让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14,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3%,以下简称“标的股份”),甲方同
意转让。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
7
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3、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7.18元,转让价款共计
人民币104,110,000元(大写:壹亿零肆佰壹拾壹万元整)。
(二)付款与股份过户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办理股份转让的申请。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后的3个工作
日内,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全部标的股
份转让至乙方的过户登记手续。
3、在甲方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后的3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至甲方账户。
4、甲方应当按照本条的约定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乙方应当按
照本条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万
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协议的签订及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除非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
变更或解除。
(五)费用及税收
1、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相关的各自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以及其他任何专业人士的费用以及因
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差旅费用。
2、甲乙双方均应自行承担各自因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发生的任何税赋
(如有),任何一方因本次交易而为对方代扣代缴的税费,均有权向对方
追索。
8
3、转让方应就其本次股份转让应缴纳的税款依法申报纳税及缴纳税款
(如需)。
(六)协议签署日期
协议签署日期为:2023年7月29日。
注:协议条款中对各方的义务、各方的陈述和保证、违约责任、适用
法律及争议解决、保密、不可抗力、通知等具体内容均做了明确约定。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限制情况及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限售的情况。除已经签署
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协议双方未曾就本次股份转让设
置任何附加特殊条件、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
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
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
态发生变化。
五、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
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宋长江
日期:2023年7月30日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及其他相关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备查文件置于智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 辽宁 省大连市甘井 子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营日路 32 号-1
股票简称 智云股份 股票代码 30009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 义务人 辽宁 省大连市西岗 区胜
宋长江
名称 住所 利路 100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 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份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间接持有 180,653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直接间接合计持有 14,680,653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增加 5.03%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协议转让标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的股份过户至宋长江之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源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自身的资金状况,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宋长江
2023 年 7 月 30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