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关于签署《保证合同》的公告2023-05-15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保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被担保对象成都国翼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鉴于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完成编号为 2023 信银蓉东湖最保
字第 317059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编号为 2023 信银蓉东湖补协字第 317059
号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 1 年的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
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0.65%。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14,0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9.16%,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