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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 2023-07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
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会议选举曾学仁先生、应建飞先生(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曾学仁先生、应建飞先生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
任期均为三年,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曾学仁先生,男,1980 年出生,亚洲城市大学 MBA。2002 年 2 月起就职于
东方日升,现任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曾学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00 股,并通过东方日升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670,000 股,共计 696,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曾学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曾学仁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应建飞先生,男,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 年 10 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
现任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边框制造中心总监,2013 年 11 月至今担
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日,应建飞先生通过东方日升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应建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建飞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