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新增相关条款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
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
管理经费中列支。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组织按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
党组织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
彻执行,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
众组织。党组织设纪律检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
督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责。公司党组织委员的职数
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工作应当遵循以
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
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织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组织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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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和政府重
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
设等有关工作;
(三)研究决定以党组织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
(四)研究决定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
项;
(五)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
(六)研究决定公司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维
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需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上
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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