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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09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召开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
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持
有新国都股票 137,946,987 股,占公司截止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总股本的 27.32%)
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订<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
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
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刘祥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
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
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上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
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


                                     1
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中列明的其他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均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
事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凡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2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深圳市新国都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
                   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 2022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       √
                   案》
8.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5)
                   立董事的议案》                             人
9.01               刘祥
9.02               江汉                                       √
9.03               孙彤                                       √
9.04               韦余红                                     √
9.05               石晓冬                                     √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3)
                   董事的议案》                               人
10.01              陈京琳                                     √
10.02              杨小平                                     √
10.03              曲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
11.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
                    议案》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
                    案》
1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8.00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1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
                    产品的议案》
2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
                    议案》
21.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     √
                    案》
2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
                    细则>的议案》
24.00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
2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       √
                    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独立董
事分别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
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以上第 9 项至第 10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相关人员简历已于同日
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本次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4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第 8 项、第 15 项至第 18 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9:00-12:00,13:3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
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23
年 5 月 18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传真:0755-83890344,电子邮件:xgd-zqb@xgd.com。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人:王颖欣、蔺易青


                                    5
    (3)联系电话:0755-83481391
    (4)传真:0755-83890344
    (5)邮箱:wangyingxin@xgd.com; linyiqing@xgd.com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关于增加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30”,投票简称为“新
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A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7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
本人/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备 同 反 弃
提案 编                                                注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 2022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议案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5)人
          事的议案》
9.01      刘祥                                         √
9.02      江汉                                         √
9.03      孙彤                                         √
9.04      韦余红                                       √
9.05      石晓冬                                       √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10.01     陈京琳                                       √
10.02     杨小平                                       √
10.03     曲建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1.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9
          表监事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
          案》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8.00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1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的议案》
2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
          案》
21.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2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的议案》
24.00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
2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股东姓名及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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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是否委托
 名/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打印或用正楷字填录信息。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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