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2023-08-08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
券简称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更加
吻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更加匹配。
本次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等情形,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来源于公
司名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俊华 骆建华 李玲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