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0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3-04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1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1.00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2.00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
3.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
4.00 √
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
1、上述相关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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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4.00 属于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需对
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拟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拟激励对
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请对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 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江涛先生作
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就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 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8)。被征集人应当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
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
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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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3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
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王艳秋、四利晓
电话号码: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ldocean.com.cn
6、本次会议会期 1 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4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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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157;投票简称:恒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5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
为2023年8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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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
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人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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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贵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
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
案》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
4.00 √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
投票指示。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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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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