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 2023-050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及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账户被 冻结事项,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发布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针对每月进展变化 情况,公司定期发布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 冻结的进展公告》。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一)公司与重庆市长寿区经开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重庆盛世”)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纠纷案 公司与重庆盛世因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纠纷一案,公司名下一基本户和一般 户被冻结。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13),公告中提及公司与北京银行因公证债权文书纠纷, 北京银 行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出具了两份执行证书(2020)京中信执字 01201、 (2020)京中信执字 01200,执行标的分别为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 8,717,909.16 元和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 7,201,760 元及罚息、公证费、律师费等。公司与北京 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现已移交法院执行,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2021)京 0108 执 1441 号、(2021)京 0108 执 1438 号《执行通知书》。公司相关银行账 户被冻结。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 0108 执异 661 号执行裁 定书、(2022)京 0108 执异 662 号执行裁定书,分别裁定:“执行依据为北京 市中信公证处(2019)京中信内经证字 39879 号、39880 号公证书【(2020)京 中信执字 01200 号执行证书】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执行依据为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9) 京中信内经证字 39881 号、39882 号公证书【(2020)京中信执字 01201 号执行 证书】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分公司。”鉴于上述情况,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作出的(2020)京中信执字 01201、(2020)京中信执字 01200 执行证书下的申请人由北京银行变更为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 (三)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润公司”)诉被告恒 泰艾普、马敬忠、刘亚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020 年 3 月 31 日恒泰艾普和江苏东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汉 公司”)签订《借条》,借款金额 1,500 万。2022 年 2 月 9 日,恒泰艾普收到马 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原告凌润公司诉被告恒泰艾普、马敬 忠、刘亚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据原告凌润公司起诉状中写,现东汉公司已 将《借条》项下所有债权转让给了原告,并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三被告,请 求法院判令被告恒泰艾普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14,862,000 元整和利息 3,596,014 元(利息暂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并要求以本金 14,862,000 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 15.4%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请求法院判决马敬忠、刘亚玲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公司收到法 院下发的(2020)皖 0503 执保 949 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基本户银行账户被 冻结。 (四)子公司劳动/劳务争议纠纷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离职员工就与新赛 浦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向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新赛浦 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 (五)新赛浦被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 申请财产保全事项 2022 年 12 月 9 日,新赛浦收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广阳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冀 1003 财保 164 号,沧州银 行向广阳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新赛浦相关账户被冻结。 (六)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仲裁事项 2022 年 6 月,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丰华益”)向北京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仲 裁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仲裁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 01 财保 215 号, 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公司价值 116,030,684.93 元的财产。 2023 年 4 月,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3)京仲裁字 1081 号,北京仲裁委员会就该案件作出裁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 年 5 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3)京 01 执 527 号等执行程序相关文件,获悉君丰华益已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 执行。 三、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一: 单位:元 序 账户类 冻结申请人及申请冻结金额 户名 开户行 账户余额 号 别 重庆盛世 长城资产 凌润公司 工商银 恒泰艾 行北京 普集团 自贸试 1 基本户 3,671,138.88 36,295,703.56 32,743,387.67 1,000,000.00 股份有 验区永 限公司 丰基地 支行 北京银 行北京 恒泰艾 自贸试 普集团 2 验区科 一般户 5,884.09 - 32,743,387.67 1,000,000.00 股份有 技创新 限公司 片区支 行 恒泰艾 浙商银 普集团 3 行北京 一般户 139.44 36,295,703.56 - - 股份有 分行 限公司 恒泰艾 北京中 普集团 4 关村银 一般户 7,044.05 36,295,703.56 32,743,387.67 - 股份有 行 限公司 恒泰艾 民生银 普集团 行北京 5 一般户 7,011.35 - 32,743,387.67 - 股份有 成府路 限公司 支行 恒泰艾 建设银 普集团 行北京 6 一般户 3.73 36,295,703.56 - - 股份有 上地支 限公司 行 恒泰艾 浦发银 普集团 行北京 7 一般户 866.58 - 32,743,387.67 - 股份有 亚运村 限公司 支行 恒泰艾 中国银 普集团 行北京 8 一般户 - - - 1,000,000.00 股份有 望京支 限公司 行 华夏银 恒泰艾 行上海 普集团 自贸试 9 一般户 780.59 - 32,743,387.67 1,000,000.00 股份有 验区分 限公司 行营业 部 恒泰艾 中国银 一般户 普集团 行北京 USD64,561.0 10 ( 美 32,743,387.67 1,000,000.00 股份有 上地支 7 元) 限公司 行 恒泰艾 华夏银 一般户 普集团 行北京 11 ( 美 USD97.31 - - 1,000,000.00 股份有 德外支 元) 限公司 行 被冻结账户余额人民币合计数 3,692,868.71 元,美元合计数 USD64,658.38 元;已执行扣款人民币 7,454,122.11 元,美元 30,020 元。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二: 单位:元 序 户名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被申请冻结金额 号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建设银行廊坊开发区 1 基本户 2,349.56 20,670,363.41 有限公司 支行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2 沧州银行廊坊分行 一般户 1.00 20,206,408.20 有限公司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一般户(美 3 USD 52,659.52 USD378,606.59 有限公司 司廊坊分行营业部 元)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一般户(美 4 农行廊坊开发区支行 USD 10,133.69 USD35,000.00 有限公司 元)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中国银行廊坊开发区 一般户(美 5 USD 3,199.99 670,000.00 有限公司 支行 元)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6 一般户 95.13 169,408.20 有限公司 司廊坊分行营业部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渤海银行廊坊分行营 7 一般户 48.78 206,408.20 有限公司 业部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浦发银行廊坊分行营 8 一般户 165,204.62 876,408.20 有限公司 业部 北京银行北京自贸试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9 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支 一般户 461.04 206,408.20 有限公司 行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10 农行廊坊开发区支行 一般户 229,856.19 899,428.87 有限公司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中国银行廊坊市广阳 11 一般户 2,571.06 220,000.00 有限公司 道支行 廊 坊 新 赛 浦特 种 装 备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 12 一般户 1,476.23 130,026.51 有限公司 客站支行 河 北 恒 泰 新能 源 装 备 中国银行廊坊市开发 13 基本户 278.55 670,000.00 有限公司 区支行 四 川 川 油 工程 技 术 勘 华夏银行成都成华支 14 一般户 97,850.31 40,779,454.92 察设计有限公司 行 USD 合计 500,192.47 - 65,993.20 表二中序号 1-2 对应的银行账户系由沧州银行、新赛浦离职员工申请冻结; 序号 3-13 对应的银行账户系由新赛浦离职员工申请冻结;序号 14 对应的银行账 户系由长城资产申请冻结。 四、银行账户被冻结及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 (一)公司与重庆盛世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纠纷案 公司已向重庆盛世支付了部分款项,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 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京 01 执异 449 号,裁定驳回重庆盛世的异 议申请。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 (2022)京执复 122 号,裁定撤销北京一中院(2022)京 01 执异 68 号执行裁 定,同时发回北京一中院重新审查。经向法院了解,重庆盛世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京 01 执恢 94 号。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 鉴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 0108 执异 661 号《执行裁定 书》、(2022)京 0108 执异 662 号《执行裁定书》,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作出的 (2020)京中信执字 01201、(2020)京中信执字 01200 执行证书下的申请人由 北京银行变更为长城资产。2023 年 6 月 27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终结对子 公司新锦化的执行。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长城资产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偿 还部分债务,执行程序已中止,法院对公司的各项执行措施将陆续解除,其中 部分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全部或部分解除冻结。 (三)凌润公司诉被告恒泰艾普、马敬忠、刘亚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在未收到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前,恒泰艾普对本案中的债权转让完全不知 晓,恒泰艾普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并采取一系列应对 措施维护公司利益。2022 年 7 月 21 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 决书》,判决公司向凌润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恒泰艾普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发生、进展及公司资产被拍卖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36)。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就前述债权转让有效性等提起 上诉。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 判决书》(2022)皖 05 民终 2551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凌润公司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目前,公司已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出部分执行异议。 (四)新赛浦劳动/劳务争议纠纷案 相关法律程序正常推进中。 (五)新赛浦被沧州银行廊坊分行申请财产保全事项 2023 年 4 月,公司收到广阳区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沧州银行《民事起诉 状》,获悉沧州银行因借款纠纷起诉新赛浦,并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1)。2023 年 5 月 24 日,廊坊市广阳区法院已开庭审理,暂未 出具审理结果。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廊坊市广阳区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 冀 1003 民 初 9459 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六)君丰华益仲裁事项 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结果的申请,并已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定驳回申请。公司将积极与君丰华益 商议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上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规定情形。以上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因与长城资产达成债务执行和解,相关法院执行程序中止,公司本月部分 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全部或部分解除冻结,账户冻结及诉讼进展情况较上月已披 露情况有所缓解,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宜的进展 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进展披露的义 务,直至相关风险消除。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