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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锦动力: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3-11-0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8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之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
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行业政策调
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锦州新锦化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机”)已收到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河图”)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近日,新锦化机与上海河图签订了《成套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同”或“合同”),合同含税总价 20,6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1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合同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 n)
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之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关系
       公司及新锦化机近三年未与上海河图签署类似业务合同,与其不存在关联关
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河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

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买方: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卖方: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双方权利义务
       卖方按照买方委托完成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付给卖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三)合同货物总价:20,600 万元人民币。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仅因卖方过错而导致的货物延迟交付,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未按订单按时交付货物成本的 25%。
       2、 对于仅因买方过错而导致的货款的延迟支付,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未按合同按时支付货款的 25%,且在买方延迟支付期
间,卖方有权暂停相关的生产、发货或者服务工作,而不被认为违反合同约定。
       3、如果合同设备被证实完全因为卖方原因不能达到规定的保证值范围,卖

方需负责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整改,并再次进行验收测试。
       (五)合同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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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之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新锦化机具备先进的透平机械技术,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拓展,
公司在合成氨领域的技术储备已比肩国际一流企业,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

深化公司压缩机及机组等关键设备在合成氨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公司高端
装备制造业务的业务覆盖能力。
    2、 本合同若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企业会计准
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为准。
    3、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价款回收为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回款较慢的风险;同时,若公
司不能按时履行设备交付义务,则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对此,公司将
加强生产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2、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
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
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披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其签订已经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署的《成套设
备买卖合同》。
                                  3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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