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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瑞仪器:关于制定《员工购房购车借款管理办法》及确认为员工购房购车提供资助的公告2023-11-10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3-108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员工购房购车借款管理办法》及确认

                   为员工购房购车提供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于 2017 年 12 月审议通过了《员工购房购车借款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办法》”),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在限定额度内提供购房购车资助。

    2、资助对象:根据《办法》规定的条件、流程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以零利率向符合借款条件的员工提供了购房购车资助,余额总计 244.3 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公司根据其在借款期限内的
履约能力判定,均能覆盖其借款金额,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原因
    公司为了激励部分骨干员工,帮助有购房、购车需求的部分骨干员工减轻
购房、购车压力。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购车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
    2、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提供购房购车资助前,按照《办法》的规定,与符合借款条件的员工
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并向他们提供了零利率借款,借款仅用于员工本人第
一次购买自住商业住房或自用车辆。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办法》的实施以及对员工的购房购车资助,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现行适用的《办法》及为员工购房购车
提供资助事项提请董事会予以确认。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购车借款管理办法>及
确认为员工购房购车提供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从公司领取薪酬。
   2、被资助对象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

关联人。
   3、除购房购车借款外,公司未向被资助对象提供其他财务资助,被资助对
象均按《借款协议书》约定还款,无逾期清偿情形。
   4、被资助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甲方在职员工

   第一条 借款种类:个人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首次购房或购车
   第三条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购房购车借款不超过10万元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1年

   2.还款分期如下:每月工资税后一定金额用于还款;其他奖金及补助类税
后一半用于还款;本年度终了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因乙方原因,解除同甲方劳动合同时,乙方承诺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三日内偿清所欠款项,依约还本付息;借款利率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借款人离职时,借款人同意公司结算薪酬时,可由薪酬中扣除借款人欠款。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
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
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
息。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昆山市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公司根据其在借款期限内的履约能力判定,均
能覆盖其借款金额,风险可控。
       2、风控措施
       《办法》对员工申请购房购车借款的借款资格、流程及还款等进行了详细

规定。公司与借款员工签订《借款协议书》并约定还款额及还款期限等,严格
控制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为员工提供购房购车借款事
项,有利于完善员工激励机制,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同时,公司制定的《办
法》明确了员工借款的申请及执行管理,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

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办法》及确认为员工购房购车提供资
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员工提供购房购车借款事项,有
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制定的《办法》
明确了员工借款的申请及执行管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办法》及确认为员工购房购车提供
资助。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购车借款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办法》及确认为员工购房购车提供资助。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员工提供购房购车资助余额为244.3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6%,无逾期金额。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员工购房购车借款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