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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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翔宇女士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翔宇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翔宇女士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
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朱勤(主任委员)、尤飞锋、段伟东、洪剑峭、陈贵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