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2,685.9625万股
2、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归属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2%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人数:66人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17日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0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
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18,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7,496.0807 万股的 6.99%。其中首次授予 14,4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7,496.0807 万股的 5.59%,首次授予部
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3,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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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本总额 257,496.0807 万股的 1.4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2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归属安
排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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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
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A)或净利润值(B)进行考核,
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各年度营业收入值(A) 各年度净利润值(B)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360,000 340,000 55,000 40,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435,000 370,000 70,000 50,0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520,000 416,000 90,000 63,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 所产 生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 务报告
为准。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值(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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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5、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
意见。
7、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已符合条件情况
(一)第二个归属期期限已到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因此,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是否已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
一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足归属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5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二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三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
度的营业收入值(A)或净利润值(B)进行考核,根据
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各 年 度营业收入值
各 年 度净利润值(B)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考核年 ( A)
解 除 限售期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具的
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 发 值(Bn)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
( Am) (An) ( B m)
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 第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360,000 340,000 55,000 40,000
212043 号),2022 年度,公司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435,000 370,000 70,000 50,000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520,000 416,000 90,000 63,000 3,907,148,756.71 元,实现归属
四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
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
除股份支费用的影响)
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700,745,293.29 元。2022 年度
考 核 指标 业 绩 完成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公 司 层面归属比例(X)
润(剔除股份支费用的影响)
A≧Am X=100%
超过目标值,公司层面满足归
各 年 度营业收入值(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