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2023-11-08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3-05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承诺事项履行基本情况
2015 年 4 月,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李
少飞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
股协议》”),公司向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半导
体”)增资 787.20 万元,持有其 19.68%股权。李少飞承诺旭晟半导体 2015 年度
至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 万元、1,000 万元、1,500 万元。此
后,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2017 年 5 月及 2017 年 10 月向旭晟半导体投资,
累计投资总额为 2,136.59 万元,合计持有旭晟半导体 28.19%股权。
2019 年 12 月,因旭晟半导体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与李少飞签署了《关于
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
李少飞需向公司支付 2,433 万元股权转让款。
2022 年 1 月,鉴于李少飞尚有 2,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按照《业绩补偿协
议》约定支付,公司与李少飞经过多轮沟通均未达成一致,为保障全体股东及公
司的利益,公司作为原告向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李少飞提起诉讼,请
求法院判令李少飞继续履行《业绩补偿协议》,及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000
万元、违约金 158.9 万元,及向公司支付因本案发生的合理律师费等,暂合计金
额 21,649,041.1 元,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该案件于 2022 年 5 月 9 日进行
开庭审理,公司于 2023 年 1 月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粤 0114 民初 3411 号]。李少飞不服判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2023 年 5 月 30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补充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73)、《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9、2023-002、2023-010)、《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 01 民终 5943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50,351 元,由上诉人李少飞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会依据判决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
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诉讼后续执行情况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