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9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投资建设苏州银禧科创产业园项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禧科技”)利用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苏州银禧科创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顺应了国家与地方
相继出台的存量工业用地更新改造等相关政策,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扩展的扩
张,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多元化的来源,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投资建设“苏州银禧科创产业
园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林
登灿先生。报告期内,林登灿先生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主要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
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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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建青 谢 军 魏 龙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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