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8-11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在审议
前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
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
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华小宁、孙玉麟、黄启均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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