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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21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 18 号 B
栋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1.00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2.00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五期员工持股
    3.00                                                               √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
    5.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对象的子议
                                                                   案数(3)
    5.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5.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提案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2.00同时
                                      2
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2.00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3、其他说明
    (1)提案4.00为特别表决提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表决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事
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18号B栋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
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
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
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林静
    联系电话:(0755)29918999-8148
    邮箱:zhonglinjing@unilumin.com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
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32
    2、投票简称:洲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洲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1.00  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议案》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2.00                                              √
         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3.00    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
 5.01                                              √
         案》
 5.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5.03                                              √
         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6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
      附件三: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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