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独立董事关于上海新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资
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公司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02 名激励对象满足
归属条件,其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36 万股。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作废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0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资格的规定;1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
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公司将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400 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
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 鼎 蒋守雷 邵 军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