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
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沄钥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整体安排及市场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沄钥科技增资。
二、关于控股孙公司纳里股份增资扩股暨实施股权激励的独立意见
纳里股份本次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放弃对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
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纳里股份全面持续发展。本次事项的审
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纳里股份增资扩
股实施股权激励的事项。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
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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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宝敬 王蔚松 冯锦锋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