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卫宁健康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雪萍 联系电话:021-38032704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愈波 联系电话:021-386776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及时审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定期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
告文件及其他公告文件等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收集一次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事前查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事前查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事前查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4月10日
围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审 核 规 则 ( 2023 年 修
订)》等一系列规则对培训对象进行了培
训,进一步强化了培训对象对相关内容的理
解与掌握,从而帮助卫宁健康进一步完善和
提高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2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 机 构配 合 保荐 工作 的 情 无 不适用
况
2023年7月3日,卫宁健康披露《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
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2日收到茂
名市监察委员会的电话通知,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周炜被实施留置措
施。经公司与周炜家属确认,周炜先
生于2023年7月1日被实施留置措施。
2023年7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进展公 保荐机构将密切关注上述事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到茂 项的后续情况,并督促卫宁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名市监察委员会的《立案通知书》和 健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状 况 、核 心 技术 等方 面 的 《留置通知书》,周炜先生因涉嫌行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
重大变化情况) 贿罪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 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2023年8月14日,卫宁健康披露《关 者注意风险。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正常履职
的公告》。2023年8月14日,卫宁健
康收到周炜先生家属通知,周炜先生
已于当日解除相关措施自茂名返回上
海,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卫
宁健康目前尚未收到相关书面文件。
目前周炜先生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等职责。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股份的承诺
4.主要股东关于承担发行人相关税收补缴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其它承诺(公司承诺在2021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
是 不适用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不适用
3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未发现卫宁健康可转债项目相关业务
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误
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雪萍 樊愈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