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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7月)2023-07-0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条款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226,559,307 元。                 407,806,752 元。
               经依法登 记,公司 的经营范 经依法登 记,公司 的经营范
               围:压力管道组件、各类低功 围:压力管道组件、各类低功
               率气动控制阀、流体设备、真 率气动控制阀、流体设备、真
               空电子洁净设备及其相关零配 空电子洁净设备及其相关零配
               件、精密模具的加工、制造; 件、精密模具的加工、制造;
               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 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
               备制造;并销售自产产品,提 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
               供售后服务。本公司同类产品 造;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
 第十四条
               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键 设 备 制 造 ; 并 销 售 自 产 产
               卖除外)及技术服务等;道路 品,提供售后服务。本公司同
               普通货物运输。(上述涉及配 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
               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管理的 代理(拍卖除外)及技术服务
               商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项管理的商品,根据国家有关
               动)                             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26,559,307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7,806,752
第二十条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第一百六十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三条
             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
             年,可以续聘。               可以续聘。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