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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

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00 万美元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

设立完成之后,公司拟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该孙公司拟将从事研发、生

产和销售半导体设备关键零部件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可以更好地开拓市场和

应对海外客户的需求,优化服务客户水平,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

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全球化布局,拓展公司国际业务,并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

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潜在不

利影响,并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规模、行业竞争力和海外市场占有率以及公司整体

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

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丽萍                   周丽娟                   何 锋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