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月18日9:15至2023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A座15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坤江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所持股 份80,716,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7339%。其中,中小股东(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13人,所持股份19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450%。 (2)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股份80,522,83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689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1人,所持股份193,4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44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 人士出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639,9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60,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750%;弃权15,800股, 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98%;反对60,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17%;弃权1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5%。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39,9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60,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750%;弃权15,800股, 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98%;反对60,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17%;弃权1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5%。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39,9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60,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750%;弃权15,800股, 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98%;反对60,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17%;弃权1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5%。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639,9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60,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750%;弃权15,800股, 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98%;反对60,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17%;弃权1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5%。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39,9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60,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750%;弃权15,800股, 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98%;反对60,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17%;弃权1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5%。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39,9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60,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750%;弃权15,800股, 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98%;反对60,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17%;弃权1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5%。 7、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39,93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60,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750%;弃权15,800股, 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98%;反对60,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17%;弃权1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5%。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17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432%; 反对60,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12.9697%;弃权15,800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3.38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7,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98%;反对60,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17%;弃权1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5%。 关联股东陈坤江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坤江先生、詹华波先生、熊科佳先生、陈旭 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01 选举陈坤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5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9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3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384%。 9.02 选举詹华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7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30%。 9.03 选举熊科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7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30%。 9.04 选举陈旭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7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30%。 10、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学斌先生、余波先生、王又民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 选举张学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7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30%。 10.02 选举余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7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30%。 10.03 选举王又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7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30%。 11、审议《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小龙先生、刘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李小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7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30%。 11.02 选举刘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574,4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52,068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5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段丙鑫律师、高璐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