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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6-29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江西宏丰铜
箔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孙
公司项目运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蒋   蔚 ___________________




   杨   莹 ___________________




   张震宇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