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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5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吴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持
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315,841,3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39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实际持有或代表
的股份数为 305,972,3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0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持有的股份数为 9,868,9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355%。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07%;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0054%。

    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
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弃权 17,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1153%。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07%;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1153%。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07%;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1153%。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07%;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1153%。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07%;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1153%。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07%;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1153%。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5,514,6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4334%;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5004%;弃
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
的股份数的 0.06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1153%。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该项议案分拆成如下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9.0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万卫方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5,514,6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4334%;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5004%;弃
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
的股份数的 0.06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
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的 0.1153%。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0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张建国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0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25%;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7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0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沈伟新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4,783,6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38%;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0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万吉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5,514,6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4334%;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566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0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0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夏永祥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0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崔晓钟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0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王青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该项议案分拆成如下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0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0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杭太华先生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0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李阳女士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4,340,192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5247%;反对 1,501,122 股,占出
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47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246,64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89.8214%;反对 1,501,122 股,占出
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10.17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695,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40%;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02,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41%;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9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5,712,91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593%;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0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19,36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1294%;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870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
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孟文翔、刘靓

    3、该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