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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
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数为
189,301,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9.069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为 148,092,6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564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41,209,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8.5050%。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
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的股东周泽湘先生、仇悦先生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84,428,997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859,5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9、《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288,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24,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728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27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天慧、曾乔雨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
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