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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15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
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
期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南同有”)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由
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鸿秦科技

    1、被担保人: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18.68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杨建利

    4、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13 日

    5、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 9 号 9 号 2 层 207 号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生产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鸿秦科技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5,651,369.55             359,260,141.10
 负债总额                              71,951,879.97               53,775,616.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11,458.33               10,011,458.33
      流动负债总额                     71,018,377.63               52,813,845.28
 净资产                               333,699,489.58             305,484,524.17
 营业收入                             105,728,274.56             142,062,300.97
 利润总额                              32,626,946.19               42,125,331.77
 净利润                                28,072,067.09               37,182,753.21

    9、鸿秦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南同有

    1、被担保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泽湘
    4、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20 日
    5、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
楼 G0552 室
    6、经营范围: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信息科技技术、软件的开发;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信息安全设
备制造(限分支机构);数据中心产品与系统的销售;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
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
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同有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9,963,841.57             156,197,120.26
负债总额                               144,817,040.22             127,037,970.8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1,012,986.11               86,012,986.11
         流动负债总额                   53,672,116.70               50,905,849.68
净资产                                  25,146,801.35               29,159,149.40
营业收入                                 4,269,098.27               28,949,548.25
利润总额                                -5,610,306.59              -20,013,403.83
净利润                                  -4,040,203.15              -14,407,692.85

       9、湖南同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鸿秦科技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 万元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以上担保协议内容是公司及鸿秦科技与宁波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实际担保
期限、担保金额等以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鸿秦科技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
件。
    (二)湖南同有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
    3、债务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 万元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以上担保协议内容是公司及湖南同有与长沙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实际担保
期限、担保金额等以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鸿秦科技、湖南同有因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拟向宁
波银行、长沙银行分别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2,000 万元、2,000 万元,公司为其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鸿秦科技、湖南同有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
公司的整体利益。鸿秦科技、湖南同有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偿还担保对应
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保证鸿秦科技、湖南同有生产
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且本次担保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科技、湖南同有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鸿秦科技、湖南同有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主要是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鸿秦科技、湖南同有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要求。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39,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8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66%。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