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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7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3-077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公司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生效。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生效。

    三、会议登记、联系方式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
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 2023 年 12 月

                                    2
22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信封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1—22 日的 9:00- 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晓雯、季仕才                邮箱:jsjd@jsjd.cc
    电话:0571-88317398                   传真:0571-89900293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
签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3
附件 1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晶盛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的各项提案
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
“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
可自行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4.00                                                   √
      议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委托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票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
/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或相应的表决事项无效。


                                     4
附件 2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法人/自然人)名称
 股东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
 证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上述登记表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股权登记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行使股东权力,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
传真或扫描件发送公司邮箱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扫描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316”,投票简称为“晶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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