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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森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 5 号迪森股份
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常厚春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2,825,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4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2,673,0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17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15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 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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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55,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9%;参加网
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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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23,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5%;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06,0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6%;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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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92,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9457%;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常厚春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50,919,599 股)、李祖芹先生(持


                                                               第 4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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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股份 39,907,935 股)、马革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28,040,059 股)、
CHANG YUANZHENG 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 1,840,491 股)、岳艳女士(持有
表决权股份 2,250 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795,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陈亚芬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 7,300 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23,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5%;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06,0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6%;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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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第 6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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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2,80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1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志杰先生、张灵芝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 选举张志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2,743,14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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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25,507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46%。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02 选举张灵芝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22,751,76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034,127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36%。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赵垯全律师、连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盖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迪森热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