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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恒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11-30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资格的141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6.999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日期:2023年12月5日。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1 月 17 日分别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1
立意见。

    (二)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 年 9 月 3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人数 244 人,
登记数量 654.00 万份,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

    (八)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
157 人,登记数量 142.94 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


                                      2
    (九)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人数 20 人,登
记数量 31.78 万份,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

    (十一)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
11 人,登记数量 5.59 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

    (十二)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3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因
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             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293 号审计报
限售期:
                                                       告,2022 年营业收入 39.6215 亿元,满足公
                    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考核目标An
                      Am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Am。
  第一个解除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6.64
    限售期                    亿元


                            公司层面可解除
      实际完成值(A)
                            限售比例(X)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准。
2、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设触发值(An)考核,
仅设目标值(Am)考核,满足目标值(Am)的,当期公
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否则,当期公司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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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      成的激励对象共计 157 人,其中 16 名激励
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由公司对激励
                                                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1000 万股限制性
以综合得分 S(0≤S≤100)确定解除限售比例,考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核评价表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
象。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      2、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

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14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
例,具体如下:                                  制性股票共计 36.9994 万股,因个人层面绩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综合得分(S)                                效考核部分不达标而不可解除限售的
                            比例
      76≤S≤100             S/100              1.3526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S<76                 0%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资
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
                                                格的 141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限制性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36.9994 万股,另外,不可解除限
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526 万股由公司回
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
                                                购注销。
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 141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36.9994 万股。公司将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日:2023 年 12 月 5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36.999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7%。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41 人。


                                           6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解除       占已获授限      尚未符合解除限
序                                    获授数量
         姓名           职务                            限售数量       制性股票总      售的限制性股票
号                                    (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数量(万股)
 1      万国江      董事长、总裁       15.0000           4.3200         28.80%            10.5000
 2       唐芬       董事、副总裁       5.0000            1.4400         28.80%             3.5000
                    董事、副总裁、
 3      徐毓湘      财务总监、董       5.0000            1.4400         28.80%             3.5000
                      事会秘书
 4       范江       董事、副总裁       3.0000            0.8460         28.20%             2.1000
 5      陈桂莲         副总裁          2.5000            0.7200         28.80%             1.7500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
 6                                     97.3400           28.2334        29.00%            68.1380
       心骨干员工(共计 136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27.8400           36.9994        28.94%            89.4880
注:1、以上数据已剔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26,616,883       12.46%            -369,994        26,246,889        12.29%

     无限售条件股       187,013,137      87.54%            +369,994        187,383,131       87.71%

       总股本           213,630,020       100%                 0           213,630,020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7
    (四)《锦天城关于科恒股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次行权及解除限售(部分注销,部分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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