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19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3-058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6月
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
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
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上
海东土致远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贰仟万元整,授信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东土科技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
各项法律文件。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
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计划为下属子公司上海东土致远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签署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
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
案》
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72 号)。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
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
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
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
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
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商业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开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
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