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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测试: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
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士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0人,代表股份92,551,9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114%。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76,164,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64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6,386,98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7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1人,代表股份
16,537,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56%。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2,551,9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37,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2,551,9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37,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2,551,9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37,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律师、周娅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